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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隻可憐的手機(這實在是很常用的寫作手法XD)

我長的很黑,很方,很大眾臉。
沒綽號,你可以叫我K610i,辨識我的方法是我身上掛了一隻黃色的日本貨皮卡丘。

現在我要開始講一個曲折離奇的故事了。

那是前天晚上的事了,主人帶著我到士林站找朋友。

粉拉奇竟然有停車位。主人這麼說,完全沒料到即將來臨的別離。

然後主人轉身就走了,把我遺忘在小街啊前面小小的置物空間裡。這也不是第一次了,主人總是有點粗心。反正也習慣了,就安心的在這裡等主人 回來吧,應該是不會有事的,應該。

人不應該鐵齒的,手機也不例外。突然空氣中彌漫著濃膩的酒氣,是那種讓人想掉頭就走的難聞氣味。

然後我就淪為那群酒客今夜消遣的玩物,他們彷彿從未看過手機這樣商品的小孩,好奇興奮的把我拆解開來。猛然一陣天旋地轉,我感到自己身體 裡有某樣東西被抽離了,眼前閃現無數光點,彷彿科幻電影中的情節,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想我是失去意識了,事後聽說,當時那群喝了酒就重拾赤子之心的小朋友們,也許為了某種類似安非他命的提神效果,把SIM卡硬生生的折斷, 從中獲取片刻的歡愉,之後當他們要再轉而向我找樂子時,終於之中有人覺得太過火了,阻止了這場餘興節目。

接著這位好心的俠女(雖然這之中多少有她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制止,或者某方面來說她也算是ㄧ小部份共犯這類的道德問題,但是總之我是保住了 自己,我還在這裡,主人的手邊,那或許才是當前最重要的事情)先是打到主人台南家裡卻沒回應,跟著打給了房東(她大概覺得主人與房東同住機 率頗高),然後房東再經由主人室友找到原本已經咒罵完那群人祖宗一千八百代,打算重新換個門號改改運的主人。

於是事隔不到一天,我又重回主人手裡,剛好這天主人的姐姐要從台南上來,趕在中午叫主人的爸爸辦了一張新的SIM卡,天衣無縫的在同一天下午 ,就讓我又重新恢復了意識,感覺就像做了一場大夢,而夢醒來一切又如舊,只是有某些回憶再也追不回來了。

現在我躺在主人凌亂不堪的家中的一張玻璃桌上,臥看這主人彎腰駝背的敲打著鍵盤,心裡只有一個念頭。












主人你真的很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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